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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?

发表时间:2022-04-18 10:59

2021年11月30日,上海市税务局、广东省税务局、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先后发布了《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告》”),明确自12月1日起,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,试点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(以下简称“全电发票”),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开具、交付、查验等服务,实现发票全领域、全环节、全要素电子化。

上海市税务局、广东省税务局、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同时发布了《公告》解读,我们将对《公告》解读以外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,带您一起深度认知全电发票。

1、政策背景

问题1:为什么上海市税务局、广东省税务局、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同时在11月30日发布了《公告》,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?

2021年3月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,“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、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、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、高安全性能、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”作为指导思想,同时要求“(五)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。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,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、开具、交付、查验等服务。”,全电发票正是作为国家税务工作在十四五规划中的重要内容,也是落实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在2021年的工作要求。

2025

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、全环节、全要素电子化,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;

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,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;

实现税务执法、服务、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、高效联动、全面升级;

2023

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;

改变以表单为载体的传统申报模式,2023年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、自动计算税额、自动预填申报;

2022

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,不断拓展“非接触式”、“不见面”办税缴费服务;

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,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;

2021

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,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、开具、交付、查验等服务;

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,有序推进铁路、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;

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十四五规划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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